含義:在現有的保險合同有效期內,通過申請新增附加險的形式增加保險保障。
適用范圍:請參見可以辦理新增附加險及可搭配的主險列表或撥打我公司全國統一客戶服務專線956069進行咨詢。
申請時間:主險保險合同的交費期內,保單周年日前30天至后60天期間內,且未成功交納當年續期保費時。
申請資格人:投保人,需被保險人簽名確認(只新增保費豁免定期壽2015只需投保人簽字確認)。
生效時間:新增附加險的保費扣款成功日
辦理方式&應備資料:
? 書面申請
1、《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申請書》(補退費類)
2、保險合同正本(紙質版)
3、《健康及職業告知聲明書》(保全專用) (新增保費豁免定期壽2015須填寫投保人告知部分,其他附加險須填寫被保險人告知部分)
4、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只新增保費豁免定期壽2015免提供被保險人證件)
5、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若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同時提供)
6、監護人的關系證明(若代其簽字的監護人發生了變化,且非投保人時,須同時提供。)
7、受益人有效身份證件
8、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如需委托保單服務人員或親屬代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