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因保單貸款或自動墊交所導致的欠款本利和超過保險合同現價而中止的保單,申請通過償還欠款恢復正常保險單狀態
適用范圍:保險合同約定中有貸款或自動墊交功能的產品
申請時間: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60天內
申請資格人:投保人,需被保險人簽字確認
生效時間:欠款本金及利息扣款成功日
辦理方式&應備資料:
? 書面申請
1、《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申請書》(補退費類)
2、《健康及職業告知聲明書》(保全專用)(核保產品須提供)
3、投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4、被保險人有效身份證件
5、投保人續期交費賬戶(如需變更續期扣款賬戶時須同時提供)
6、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若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同時提供)
7、監護人的關系證明(若代其簽字的監護人發生了變化,且非投保人時,須同時提供)
8、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如需委托保單服務人員或親屬代為辦理)